婚姻變“買賣”?韓媒:韓跨國“情侶”從見面到婚禮平均需5.7天
【環球時報駐韓國特約記者 劉信】自2010年以來,越來越多40-50歲的韓國男性選擇與越南或其他東南亞國家的年輕女性組成跨國婚姻家庭,定期給妻子的娘家匯款。而為提高生育率,韓國部分地方政府還制定了《國際婚姻援助條例》,為跨國婚姻的家庭補貼數百萬甚至上千萬韓元。
然而在韓國,跨國婚姻似乎更像是“跨國買賣”,不僅行業亂象叢生,甚至還出現了新娘獲得韓國國籍后就人間蒸發的情況。據韓國《首爾新聞》23日報道,相關調查結果顯示,這些跨國“情侶”從見面到婚禮平均隻需5.7天。與此同時,中介公司收取韓國人的費用平均為1372萬韓元(約合7.7萬元人民幣),外籍配偶要付的手續費僅為69萬韓元。
韓國統計廳的資料顯示,去年有3319對韓國男性和越南女性結為夫妻,其中首次結婚為2250對、再婚1069對,而同年韓國女性和越南男性的結婚登記情況僅為586對,其中再婚約佔95%。
對此,《首爾新聞》報道稱,與韓國人結婚的外國人可獲得結婚移民簽証,在獲得上述簽証后,隻需在韓國停留兩年以上便可申請永久居留權。外國女性即使離婚,也可以申請永居權。同時,與韓國男性結婚的外籍女性,若在獲得韓國國籍后選擇離婚,隨后與外籍男性再婚,該外籍男性也可以因此擁有韓國國籍。
韓國《每日經濟新聞》稱,越來越多無証跨國婚姻中介公司也助長了欺詐性婚姻。國際婚姻受害中心代表安宰誠在採訪中表示:“僅去年一年我們就接到了300起左右的跨國婚姻詐騙咨詢,2021年隻有150起左右。”
51歲的農民尹某表示自己10年前曾與一名越南女性結婚,但3個月后妻子便離家出走。尹某說:“介紹妻子的中介公司屬於無証經營,因此無法索要補償。”
《首爾新聞》報道稱,此前因20多歲的越南妻子在結婚一個月后便離家出走,一名40多歲的韓國男子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訴訟,但法院卻以女性可因語言障礙、文化不適應、落差太大放棄婚姻生活為由判處訴訟無效。
除此之外,若已經入籍的外國新娘在丈夫家暴的情況下離婚,仍可保留國籍,等待兩年后可與外國人再婚。然而,被判家暴的韓國男性若想再次踏入跨國婚姻,需要等待5年。
有不少批評人士建議,為維護公平,離婚的入籍外國人士選擇與外國人再婚時,至少要限制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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