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吸毒案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2年執行 並處罰金【組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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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吸毒案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2年執行 並處罰金【組圖】【3】
T.O.P吸毒案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2年執行 並處罰金【組圖】【3】
來源:人民網-韓國頻道  2017年07月20日14:11

  人民網7月20日訊 7月20日上午,Bigbang成員T.O.P(本名崔勝賢)前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涉嫌吸食大麻案”的一審判決。據韓媒報道,法院判決T.O.P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2年執行,並處罰金1萬2千元韓幣(約合人民幣72元)。

 

  當日,T.O.P身穿黑色西裝出席法庭,面戴黑框眼鏡,接受媒體採訪時鞠躬道歉。有細心網友發現T.O.P身材變消瘦。

 

  此外,T.O.P將接受所屬地方警察廳的審查,裁決其繼續服義警役是否適當。若被裁定繼續服役不適當,T.O.P將以社會服務要員或常勤預備兵的身份服役。

 

  娛樂新聞延伸閱讀:http://korea.people.com.cn/BIG5/40788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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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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