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政府修法加强保护弱势劳动者权益 新设三天“难孕假”

2017年11月21日15:54  来源:环球网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政府21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三项法律修订案,加强保障劳动者休假权益。

三项修订案分别为《有关男女雇佣平等和家庭事业两立的法律》《劳动基准法》《增进残疾人雇佣和再就业法》修订案,将在公布6个月之后实施。

《有关男女雇佣平等和家庭事业两立的法律》修订案为解决职场性骚扰和性暴力问题,加重雇主的责任,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措施。发生性骚扰事件时,雇主必须进行真相调查,并为保护受害劳动者为其调换工作场所和提供带薪休假,禁止解雇举报人和受害人。修订案还提高了不履行上述规定时的罚款及罚金刑数额。

为了让女性劳动者治疗难孕,修订案新设三天“难孕假”,其中第一天带薪,其他两天无薪。之前,女性劳动者要想治疗难孕需使用有限的年假。

《劳动基准法》修订案保障入职未满一年的新员工和结束育儿假返岗的劳动者的年假。截至目前,新员工入职后两年间只保障15天的带薪年假。根据修订案,新员工入职第一年可享受11天,第二年享受15天,共26天带薪年假。另外,计算年假天数时(全年工作日数在80%以上),休育儿假天数也应计算在工作日内,使休育儿假后返岗的劳动者也能正常使用年假。之前,育儿假休假期间没有计入工作日数,因此返岗后第二年有可能没有带薪年假。

《增进残疾人雇佣和再就业法》修订案规定雇主有义务进行改善对待残疾人概念的教育,违者罚款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预计这项规定将对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有所帮助。

→→更多时政新闻

(责编:实习生、李美玉)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