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镐写真集诈骗案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图)

2017年09月11日09:02  来源:亚洲经济中文网
 
李敏镐写真集诈骗案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图)

原标题:“李敏镐写真集诈骗案”告一段落 犯罪嫌疑人被判刑1年零6个月

  最近一段时间备受关注的“李敏镐写真诈骗案”告一段落,被告人金某被法院判处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涉嫌以为明星出写真为由,却四处招摇撞骗的某娱乐公司负责人金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法院现已将金某拘留。

  被告人金某为偿还个人债务而向受害者实施诈骗,并将诈骗到的钱财用于个人用途,近2.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43万元)的损失无法收回。

  另外,从受害者那里收到的5亿韩元中的2.5亿韩元和追加的1亿韩元被证实确实用于写真集相关工作,这部分被认定为无罪。

  (转载自韩国亚洲经济中文网http://china.aju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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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申玉环、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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