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擬修改傳染病預防法 加強保護患者隱私

2020年11月19日09:16  來源:人民網-韓國頻道
 

圖源:韓媒《京鄉新聞》

  人民網訊 近日,韓國疾病管理廳宣布將修訂《關於預防和管理傳染病的法律》施行令和施行規則,進一步保護患者個人隱私。新規將於12月30日起施行。

  據韓媒《京鄉新聞》報道,韓國疾病管理廳9日表示,將從本月10日開始對《關於預防和管理傳染病的法律》的施行令和施行規則修訂案進行立法預告。修訂案規定,依據在疫情嚴峻期也須加強保護個人信息的宗旨,要求相關人士在公開傳染病患者的活動軌跡時,不得透露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詳細住址等個人信息。修訂案還明確規定,對違反佩戴口罩等防疫守則的商業設施將處以暫停營業等行政處分。

  修訂案具體內容還包括對疫情下患有新冠抑郁症人群提供心理治療方案的措施。在疫情期間參與醫務活動的醫療人員、防疫官及流行病學調查官等可以在韓國國家創傷中心、精神健康福祉中心、精神醫療機關接受心理咨詢與治療。

  此外,為確保防疫措施的實效性,修訂案制訂了“存在傳染病傳播風險設施停業標准”。根據規定,韓國政府將對違反佩戴口罩、出入者名單管理規則的設施及場所採取“第一次違反予以警告,第二次違反停業10天,第三次違反停業20天”的行政處分。(編譯:實習生 劉佳怡 審校:吳三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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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吳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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