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遭強征勞工申請變賣日企資產以強制執行賠償

2019年05月05日10:02  來源:新華網
 

  韓國遭強征勞工律師團1日說,日本殖民時期遭強征勞工案的原告已經向法院遞交申請,要求變賣在韓扣押的新日本制鐵公司和那智不二越公司資產,以強制執行賠償。

  共同社報道,在韓國遭強征勞工系列訴訟案中,申請變賣日本企業資產尚屬首例。

  在先前判決中,新日本制鐵公司和那智不二越公司被判處賠償勞工,但迄今沒有執行。兩家公司在韓股份現遭扣押。韓國遭強征勞工律師團在1日聲明中說,股份變賣預期需要至少3個月,如果新日本制鐵公司和那智不二越公司同意支付賠償,股份變賣將停止。

  聲明同時指責日本政府向企業施壓,要求它們不執行韓方判決,這一做法違反國際法。

  就新日本制鐵公司強征勞工訴訟,韓國大法院、即最高法院2018年10月30日做出最終裁決,維持首爾高等法院2013年7月所做判決,認定日本新日鐵住金公司(現為新日本制鐵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把4名韓國原告強擄至日本做苦力,應當向他們每人賠償1億韓元(約合58萬元人民幣)。而后,韓國大邱地方法院浦項分支又批准扣押新日本制鐵公司在與韓國浦項制鐵公司所設合資企業中所持的部分股份。

  那智不二越公司所涉訴訟尚在等待韓國大法院裁決。不過,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今年1月裁定,維持先前判決,即認定那智不二越公司曾把多名韓國女勞工強擄至日本做苦力,應賠償共計27人。那智不二越公司所持價值約7.65億韓元(443萬元人民幣)股份遭扣押。

  另外,日本三菱重工業公司的兩項商標權和6項專利也遭扣押。韓國大法院去年11月對三菱重工二戰期間強征勞工案件做出裁決,判處三菱重工賠償韓國受害者。

  針對這類韓國勞工狀告日企索賠案,日本政府辯解,兩國1965年簽訂《日韓請求權協定》、繼而恢復邦交正常化,類似索賠問題“已經解決”。共同社稱,韓方律師團最新動作將加劇日韓緊張關系。日方先前表示,如果日企在韓利益受損,日方將採取報復措施。(陳立希)(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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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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