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在韓國“二戰”勞工訴訟案中,韓國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命令日本的新日鐵住金公司支付賠償,該案原告方1月8日宣布,韓國法院已作出批准扣押該公司在韓國資產的決定。
日本NHK電視台1月9日報道稱,原告方要想變賣新日鐵住金在韓資產,必須履行其他程序,但由於法院的裁定,該公司將不得轉讓或出售資產。關於這一問題,日本政府表示,如果給企業帶來不利的話,將立即採取對應措施,預計日韓關系將不可避免地因此而進一步惡化。
共同社報道稱,韓國大邱地方法院浦項支部8日在接受共同社採訪時透露,已決定批准原告代理律師申請的扣押該公司在韓國國內資產一事,但表示不能公開決定的日期。據稱,韓國法院已經向該公司在韓國國內的相關企業郵寄了決定結果,但不清楚是否已送達。
新日鐵住金可以對決定提出異議,實際執行資產扣押的日期尚不清楚。
報道稱,鑒於浦項支部的決定,主張韓國人個人索賠權問題通過1965年的《日韓請求權協定》已經解決的日本政府必將表示反對,日韓關系的緊張或進一步加劇。日本政府已著手准備執行資產扣押時的對抗措施,考慮要求根據《請求權協定》進行首次磋商,還有傳聞提出對韓國產品提高關稅等強硬措施。
相關訴訟方面,2018年10月30日韓國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勒令新日鐵住金支付4億韓元賠償。根據該結果,原告代理律師等同年12月4日造訪東京新日鐵住金總部,要求就賠償方式進行磋商,但直到回答期限的同月24日該公司沒有給出答復。因此原告方同月31日向浦項支部申請資產扣押,1月2日透露了此事。
代理律師申請資產扣押的對象是新日鐵住金與韓國鋼鐵巨頭浦項鋼鐵在韓國成立的合資公司“PNR”的股份。新日鐵住金持有相當於發行股三成的約234萬股,據推算市值相當於約11億日元(約合人民幣6900萬元)。
然而,原告代理律師表示,為圓滿解決問題,將尋求與該公司磋商,因此並沒有進行變賣資產的申請。
→→更多社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