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涉“貪污受賄案”終審審理 檢方提請判處20年有期徒刑【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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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涉“貪污受賄案”終審審理 檢方提請判處20年有期徒刑【組圖】
李明博涉“貪污受賄案”終審審理 檢方提請判處20年有期徒刑【組圖】
來源:人民網-韓國頻道  2018年09月07日09:51

  人民網訊 據韓國News1通訊社報道,當地時間9月6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貪污受賄案進行終審審理。李明博被獄警押送至法院。

  據悉,韓國檢方要求法院判處前總統李明博20年有期徒刑,罰款15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9150萬元)並追征罰款約11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495萬元)。

  另據新華社報道,李明博2008年至2013年出任韓國總統。今年3月22日深夜,李明博被拘捕,次日凌晨被收押在首爾東部看守所一間單人囚室。韓國檢方以16項罪名起訴李明博,包括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違反信托約定以及違反選舉法,受賄總額大約111億韓元。(圖片來源:韓國News1通訊社)

  社會新聞延伸閱讀http://korea.people.com.cn/BIG5/40786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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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申玉環、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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