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訊 據韓聯社16日報道,韓國教育部1月16日起針對育有年幼子女的職員,實行10時上班的工時制度。
韓國教育部表示,育有年滿8歲以下或小學二年級以下子女的職員無需另行申請,直接可以上午10時上班,下午7時下班。
韓國政府2010年引進公務員彈性工作制度,即公務員在一周40個小時法定工作時間內調整上下班時間或一周工作天數。如將上班時間推遲到10時並於下午7時下班(錯時上下班制),或一天工作4至12個小時,一周工作3.5至4天。
但是去年下半年,在596名教育部職員中,利用“彈性工作制”的職員隻有102名,僅有6名職員為了育兒選擇錯時上下班。
據調查,截至今年1月,有資格利用10時上班制的168名職員中,76名願意在不同於以往(上午9時到下午6時)時間段上班,其中男性職員佔73%,為56名,女性職員為20名。
韓國教育部計劃將10時上班制度的落實情況列入各部門業績考核中,並鼓勵各級市和道教育廳、大學、有關團體實行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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